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2015年的六月三十日
我想分享我利用免費的聯盟行銷網站
在網路上賺錢的網路行銷經歷
如果你有興趣想學的話歡迎你跟我聯絡
但請你一定要滿十八歲我才有辦法教你喔!!
我的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ofice08
首先這是我利用通路王每天花一個小時一個月下來賺到的錢

童通路王  
這個是我利用聯盟網每天花二個小時一個月下來賺到的錢

童聯盟網2  
我的所有網路行銷在2015年的寫文月份大約一個月賺三萬塊
如果你有興趣想知道怎麼賺的
歡迎你跟我聯絡

我的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ofice08

請記得跟我聯絡的時候要跟我說你想要跟我學網路行銷賺錢

不要只是單純加好友,

因為太多人加好友如果不發訊息跟我說來意我不會主動理你跟加你喔。

不然我也很不喜歡遇到像保險傳直銷的騷擾訊息的。

如果我覺得你真的是有心要學東西
以下是我保證你會遇到的服務品質:
1、行銷方法上推廣任何東西不需要購買任何商品就能賺到錢。
2、有專門的老師每天回答你的問題(如果老師有放假也會提早在fb上面說)
3、不用推銷也不需要拉人就能賺到錢。

 

歡迎你跟我聯絡 祝你成功 加油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1日電)台南市議長李全教競選市議員期間的競選幹部被查獲賄選,台南地院認定應是經李全教授意或同意或不違背本意的行為,合議庭才宣判李全教當選無效。 台南市玉井區農會總幹事黃澄清等3人被控為李全教買票,一審被判有罪,上訴二審中;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5時則宣判李全教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院發言人郭貞秀傍晚出面說明判決理由,她表示,黃澄清在李全教競選總部擔任重要職務,且負責選舉動員、造勢、拉票、發放文宣、服務選民、製作民調及執行李全教指示事務等核心競選事項。 郭貞秀表示,現今社會的競選模式,絕非各候選人單打獨鬥,通常是動員親朋好友組成競選團隊,各司其職,規劃全局,競選幹部及樁腳在候選人授權及監督下從事選舉相關事務,和候選人形成緊密的共同體。 她說,依一般經驗法則,候選人對選舉的全面策略有決定權,輔選人員或樁腳依候選人指示執行輔選、拉票的事務,應無動機及必要在未經候選人同意及決定下,犯下違反選罷法的行為,若遭警查獲,不僅涉及刑責,還會拖累候選人政治前途而遭怪罪。 郭貞秀表示,黃澄清從李全教競選總部取得賄款後,指示李麗華、康清良依行賄名冊賄選,應是經李全教授意或同意或不違反本意的行為,符合當選無效要件。1050121
    910D0E29729B410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單親媽媽創業加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